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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工作實施方案(精選6篇)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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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關於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工作實施方案

關於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工作實施方案(精選6篇)作文

爲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加強我市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工作,有效遏制中小學生之間欺凌和暴力事件,堅決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案件發生,建立我市預防中小學生欺凌工作多方聯動長效機制,切實保障廣大中小學生的身心健康,根據《教育部等十一部門關於印發〈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方案〉的通知》(教督〔20__〕__號)、__市教育局等十一部門《關於轉發__省教育廳貫徹落實〈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方案〉的通知》(__教督安〔20__〕__號)精神,特制定我市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工作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____思想和黨的__大精神爲指導,以形成防治中小學生欺凌長效機制爲目標,以促進部門協作、上下聯動、形成合力爲保障,健全預防、處置學生欺凌的工作體制和規章制度,確保中小學生欺凌防治工作落到實處,把校園建設成最安全、最陽光的地方,切實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爲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創造良好條件。

二、任務內容

以《教育部等十一部門關於印發〈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方案〉的通知》(教督〔20__〕__號)第三部分“治理內容及措施”爲主要內容,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學習領會,制定措施,全面開展治理。

三、工作機構及職責分工

(一)工作機構

爲了加強對我市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工作的領導,經研究決定成立__市防治欺凌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組長:____

成員:____

市防治欺凌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教育局,邰__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聯繫人及聯繫方式:劉__,________。同時,各級各類學校要依據本方案要求,制定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實施方案,並於20__年9月20日前將信息表和實施方案報送至教育局備案

(二)職責分工

以《教育部等十一部門關於印發〈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方案〉的通知》(教督〔20__〕__號)第四部分“職責分工”爲依據,明確任務,落實責任。

1、市教育局牽頭做好學生欺凌綜合治理工作,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實施方案。市教育督導部門對我市開展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工作情況進行監督、指導,有計劃、有針對性地開展專項督導檢查。

2、市綜治辦負責將學生欺凌專項治理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強化學校周邊綜合治理,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責任制。

3、市法院負責依法妥善審理學生欺凌相關案件,通過庭審釐清學生欺凌案件的民事關係和刑事責任,積極開展民事調解,促進矛盾化解工作;以開展模擬法庭等形式配合學校做好法治宣傳教育工作。

4、市檢察院負責依法對學生欺凌案件進行審查逮捕、審查起訴,開展法律監督,並以案釋法,積極參與學校法治宣傳教育工作。

5、市公安局負責依法辦理學生欺凌違反治安管理和涉嫌犯罪案件,依法處理實施學生欺凌侵害學生權益和身心健康的相關違法犯罪嫌疑人,強化警校聯動,指導監督學校全面排查整治校園安全隱患,協助學校開展法治教育,做好法治宣傳工作。

6、市民政局負責引導社會力量加強對被欺凌學生及其家庭的幫扶救助,協助教育部門組織社會工作者等專業人員爲中小學校提供專業輔導,配合有關部門鼓勵社會組織參與學生欺凌防治和幫扶工作。

7、市司法局負責落實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制度,建立未成年人司法支持體系,指導協調開展以未成年人相關法律法規爲重點的法治宣傳教育,做好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務工作,有效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8、市人社局負責指導技工學校做好學生欺凌事件的預防和處置工作。

9、市團委負責切實履行綜治辦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專項組組長單位職責,配合市教育局並協調推動相關部門,建立預防遏制學生欺凌工作協調機制,積極參與學生欺凌防治工作。

10、市婦聯負責配合有關部門開展預防學生欺凌相關知識的宣傳教育,引導家長正確履行監護職責。

11、市殘聯負責積極維護殘疾兒童、少年合法權益,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殘疾學生權益保護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切實加強殘疾學生遭受欺凌的風險防控,協助提供有關法律服務。

12、各中小學校負責具體實施和落實學生欺凌防治工作,紮實開展相關教育,制定完善預防和處置學生欺凌的各項措施、預案、制度規範和處置流程,及時妥善處理學生欺凌事件。落實黨和國家的民族政策,加強民族團結教育,增強各族學生民族團結意識。指導、教育家長依法落實法定監護職責,增強法治意識,科學實施家庭教育,切實加強對孩子的看護和管教工作。

四、實施步驟

(一)全面學習明確任務落實責任。(20__年9月20日前)

1、全面學習。教育、綜治、法院、檢察院、公安、民政、司法、人社、共青團、婦聯和殘聯等部門,要迅速組織進行《教育部等十一部門關於印發〈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方案〉的通知》(教督〔20__〕__號)統一學習,深刻領會《方案》精神,明確各單位、各部門以及學校在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工作中的任務和要求,落實各自責任。

2、成立防治欺凌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教育行政部門主導成立以教育行政部門主要領導爲組長、各有關部門領導爲成員的防治欺凌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全市中小學生欺凌事件的預防和處置工作,並向社會公佈全市防治欺凌工作具體聯繫人及聯繫方式。

3、成立學校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各學校成立由校長負責,法治副校長、教師、少先隊大中隊輔導員、教職工、社區工作者和家長代表、校外專家等人員組成的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高中階段學校還應吸納學生代表),專項負責欺凌事件的管理、調查、協調及處置等工作,並向學生及家長公佈各學校防治欺凌工作具體聯繫人及聯繫方式。

4、制定工作方案。各學校要結合實際,制定本學校防治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工作方案,採取切實有效的工作措施,加強中小學生欺凌事件的防治工作,增強處置工作能力。

(二)綜合治理階段(長期)。

1、自查整改階段。

(1)立即開展預防中小學生欺凌教育(20__年9月25日結束)。各學校要結合秋季開學工作,充分利用班團隊會、廣播、網絡、電子屏等多種載體,紮實有效的開展預防欺凌宣傳教育,營造濃厚的宣傳氛圍。要通過開展專題講座、設立宣傳櫥窗等多種形式,將《教育部等十一部門關於印發〈加強中小學欺凌綜合治理方案〉通知》(教督〔20__〕__號)的宣傳深入到基層、到師生、到家長,使廣大師生教職員工和家長都瞭解主要內容,形成全社會關心、重視和參與建設校園安全的良好環境。

(2)自查自改階段(20__年9月25日結束)。各學校要按照《教育部等十一部門關於印發〈加強中小學欺凌綜合治理方案〉通知》(教督〔20__〕__號)的有關治理內容和要求,全面進行預防欺凌工作開展情況自查自改工作,重點從開展欺凌防治教育、培訓、矛盾糾紛排查、日常檢查、及時處置學生欺凌事件以及應急預案和處置流程完善等重點工作開展情況進行自查自改。

2、綜合治理階段(長期)

教育、綜治、法院、檢察院、公安、民政、司法、人社、共青團、婦聯和殘聯等部門,要在防治欺凌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按照《教育部等十一部門關於印發〈加強中小學欺凌綜合治理方案〉通知》(教督〔20__〕__號)有關要求,密切配合,齊抓共管,形成合力,全面開展預防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工作,建立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長效機制。

(三)督導檢查階段(10月25日前)

防治欺凌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要聯合本市教育督導部門開展專項督導檢查工作,重點對各校開展預防欺凌機制體制建設情況、防治責任、任務落實情況、教育、培訓開展情況、應急預案和處置流程制定情況等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專項督導檢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將開展校園欺凌治理作爲當前一個時期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要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工作重點,集中時間、集中力量,落實各項措施,確保取得實效。

(二)加強督導,落實責任。教育督導部門要聯合其他有關部門,強化督導檢查,及時發現和解決各學校在整治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對措施得力、成效明顯的單位予以表揚;對工作不力的單位予以通報批評;對因工作措施不落實導致發生校園欺凌事件的,嚴肅追究責任。

(三)全面總結,補齊短板。各學校要及時認真總結防治學生欺凌工作中帶有啓示性、經驗性的做法,查找防治學生欺凌工作與社會、家長和學生需求的差距、不足和薄弱環節,不斷規範和完善預防校園欺凌管理制度,加強對預防欺凌工作的常態化管理,形成標本兼治、綜合治理的工作格局。於20__年10月25日前向市教育局中小學生欺凌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交本校學生欺凌防治落實總結。

篇二:關於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工作實施方案

爲進一步加強我縣預防中小學生欺凌工作,建立多方聯動、綜合治理的長效機制,切實保障廣大中小學生的身心健康,根據《教育部等十一部門關於印發〈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方案〉的通知》(教督〔20__〕__號)和《__市教育局關於防治中小學欺凌工作實施方案》精神,切實開展好全縣中小學生欺凌防治落實年專項行動,結合我縣教育實際,特制定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工作實施方案。

工作目標

以黨的____大精神和____思想爲指導,以形成防治中小學生欺凌長效機制爲目標,以促進部門協作、上下聯動、形成合力爲保障,健全預防、處置學生欺凌的工作體制和規章制度,確保中小學生欺凌防治工作落到實處,把校園建設成最安全、最陽光的地方,切實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爲全縣教育事業健康發展營造良好的環境。

任務內容

(一)明確欺凌界定

中小學生欺凌是發生在校園(包括中小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內外、學生之間,一方(個體或羣體)單次或多次蓄意或惡意通過肢體、語言及網絡等手段實施欺負、侮辱,造成另一方(個體或羣體)身體傷害、財產損失或精神損害等的事件。

在實際工作中,要嚴格區分學生欺凌與學生間打鬧嬉戲的界定,正確合理處理。

(二)建立協調機制

教育局將會同綜治、公安、司法、人社、民政、檢察院、法院、共青團、婦聯、殘聯等部門和羣團組織建立健全防治學生欺凌工作協調機制,統籌推進學生欺凌治理工作。教育局法規安全股具體負責防治學生欺凌工作的協調推進,各學校要成立學生欺凌治理領導小組,形成上下聯動、齊抓共管、學校家庭社會共同關注“三位一體”的工作合力,有效預防和妥善處置學生欺凌重大事件,正確引導媒體和網絡輿情。

(三)積極有效預防

1、加強教育。一是加強思想道德教育。各學校要緊密聯繫中小學生的思想實際,積極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引導中小學生從小知禮儀、明是非、守規矩、做到珍惜生命、尊重他人、團結友善、不恃強凌弱。二是加強法治教育。開展“法治進校園”活動,讓學生知曉基本的法律邊界和行爲底線,消除未成年人違法犯罪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的錯誤認識,養成遵規守法的良好行爲習慣。三是加強心理健康教育。努力培養學生健全人格和積極心理品質,對有心理困擾或心理問題的學生開展科學有效的心理輔導,提高其心理健康水平,對有心理問題的學生要密切關注,及時疏導。四是加強防治學生欺凌專題教育。結合典型案例,通過課堂教學、專題講座、班團隊會、主題活動、編髮手冊、反欺凌簽名儀式、參觀實踐等多種形式,提高學生對欺凌行爲嚴重危害性的認識,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五是加強家庭教育。要求家長注重家風建設,加強對孩子的管教,注重孩子思想道德教育和良好行爲習慣培養,從源頭上預防學生欺凌行爲發生。通過家長課堂和培訓方式,引導廣大家長增強法治意識,切實落實監護責任。

2、嚴格管理。各學校要依法落實《義務教育學校管理標準》,促進學校規範辦學、依法治校。一是學校要成立由校長負責,教師、少先隊大中隊輔導員、教職工和家長代表、校外專家等人員組成的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高中階段學校還應吸納學生代表)。二是建立健全相關規章制度,明確工作職責,制定完善防治學生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預案等。三是嚴格落實校園門禁、請銷假、點名和值班巡邏等制度,加強不良傾向學生、宿舍、晚自習等重點學生、重點區域、重點時段的管理,杜絕管制刀具被帶入學校。四是加強家校溝通,及時掌握學生思想情緒和同學關係狀況,對可能發生的欺凌和暴力行爲做到早發現、早干預。五是完善校園視頻監控設施,做到校園重點場所、公共區域24小時無空缺,實現安全監管全覆蓋。

3、綜合治理。要積極與綜治、公安、司法、人社、民政、檢察院、法院、共青團、婦聯、殘聯等部門聯繫配合,將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工作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學校周邊環境綜合治理的重要內容,通過通報、約談、掛牌督辦、實施“一票否決”等方式進行綜治領導責任督導和追究。協調公安機關要在治安情況複雜、問題較多的學校周邊設置警務室或治安崗亭,積極配合學校排查發現學生欺凌隱患苗頭,並及時預防處置。通過加強學生上下學重要時段、學生途經重點路段的巡邏防控和治安盤查,對發現的苗頭性、傾向性欺凌問題,採取相應防範措施並通知學校和家長,及時干預,震懾犯罪。

(四)依法依規處置

根據教育部等十一部門《關於印發〈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方案〉的通知》(教督〔20__〕__號)規定,學生欺凌事件的處置以學校爲主。對於發現或經舉報的校園欺凌事件,由學校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對事件是否屬於學生欺凌行爲進行認定。學校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處理程序妥當、事件比較清晰的,應以學校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的處理結果爲準;確需複查的,由縣級防治學生欺凌工作部門組織學校代表、家長代表和校外專家等組成調查小組啓動複查。涉法涉訴案件等不宜由防治學生欺凌工作部門受理的,應明確告知當事人,引導其及時納入相應法律程序辦理。對經調查認定實施欺凌的學生,學校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要根據實際情況,制定一定學時的專門教育方案並監督實施欺凌學生按要求接受教育,同時針對欺凌事件的不同情形予以相應懲戒:1、情節輕微的一般欺凌事件,由學校對實施欺凌學生開展批評、教育。實施欺凌學生應向被欺凌學生當面或書面道歉,取得諒解。對於反覆發生的一般欺凌事件,學校在對實施欺凌學生開展批評、教育的同時,可視具體情節和危害程度給予紀律處分。2、情節比較惡劣、對被欺凌學生身體和心理造成明顯傷害的嚴重欺凌事件,學校對實施欺凌學生開展批評、教育的同時,可邀請公安機關參與警示教育或對實施欺凌學生予以訓誡,公安機關根據學校邀請及時安排人員,保證警示教育工作有效開展。學校可視具體情節和危害程度給予實施欺凌學生紀律處分,將其表現記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3、屢教不改或者情節惡劣的嚴重欺凌事件,必要時可將實施欺凌學生轉送專門(工讀)學校進行教育。4、涉及違反治安管理或者涉嫌犯罪的學生欺凌事件,處置以公安機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爲主。教育部門和學校要及時聯絡公檢法等機關依法處置。

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學校要充分認識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將開展校園欺凌治理作爲當前一個時期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要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各中心校和各學校要成立由校長爲組長,法治副校長、教師、少先隊大中隊輔導員、教職工、家長代表和校外專家等人員組成的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高中階段學校還應吸納學生代表),專項負責欺凌事件的管理、調查、協調及處置等工作。

(二)嚴肅工作責任。縣教育局將聯合有關部門,強化督導檢查,及時發現和解決各學校在整治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對措施得力、成效明顯的學校予以表揚;對工作不力的單位予以通報批評;對因工作措施不落實導致發生校園欺凌事件的,嚴肅追究學校負責人的責任。

(三)及時全面總結。各學校要及時認真總結防治學生欺凌工作中帶有啓示性、經驗性的做法,查找防治學生欺凌工作與社會、家長和學生需求的差距、不足和薄弱環節,不斷規範和完善預防校園欺凌管理制度,加強對預防學生欺凌工作的常態化管理,形成標本兼治、綜合治理的工作格局。

篇三:關於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工作實施方案

爲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加強我區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有效遏制中小學生之間欺凌和暴力事件,堅決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案件發生,建立我區預防中小學生欺凌工作多方聯動長效機制,切實保障廣大中小學生的身心健康,根據《__市教育局等十一部門關於印發〈__市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__教發〔20__〕__號)精神,特制定我區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工作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____思想和黨的__大精神爲指導,以形成防治中小學生欺凌長效機制爲目標,以促進部門協作、上下聯動、形成合力爲保障,健全預防、處置學生欺凌的工作體制和規章制度,確保把中小學生欺凌防治工作落到實處,把校園建設成最安全、最陽光的地方,切實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爲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創造良好條件。

二、任務內容

以《教育部等十一部門關於印發〈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方案〉的通知》(教督〔20__〕__號)第三部分“治理內容及措施”爲主要內容,各部門、各單位以及學校要認真學習領會,制定措施,全面開展治理。

三、工作機構及職責分工

(一)工作機構

爲了加強對我區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工作的領導,經研究決定成立__市__區防治欺凌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組長:____

成員:____

具體聯繫人及聯繫方式:__________

區防治欺凌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教育科技體育局,李__同志任辦公室主任。

(二)職責分工

以《教育部等十一部門關於印發〈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方案〉的通知》(教督〔20__〕__號)第四部分“職責分工”爲依據,明確任務,落實責任。

四、實施步驟

(一)全面學習、領會精神,明確任務、落實責任。(20__年5月10日前)

1、全面學習。區級教育、綜治、法院、檢察院、公安、民政、司法、人社、共青團、婦聯和殘聯等部門及其下屬單位,要迅速組織進行《教育部等十一部門關於印發〈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方案〉的通知》(教督〔20__〕__號)統一學習,深刻領會《方案》精神,明確各部門、各單位以及學校在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工作中的任務和要求,落實各自責任。

2、成立防治欺凌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要成立以主管教育領導爲組長、各有關辦所領導爲成員的防治欺凌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各地中小學生欺凌事件的預防和處置工作,並向社會公佈各地防治欺凌工作具體聯繫人及聯繫方式。

3、成立學校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各學校要根據實際成立由校長負責,法治副校長、教師、少先隊大中隊輔導員、教職工、和家長代表等人員組成的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高中階段學校還應吸納學生代表),專項負責欺凌事件的管理、調查、協調及處置等工作。並向學生及家長公佈各學校防治欺凌工作具體聯繫人及聯繫方式。

4、制定工作方案。結合《__區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工作實施方案》有關要求和各鎮(辦)教育辦、各中學、區直各單位實際情況,制定防治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工作方案,採取切實有效的工作措施,加強中小學生欺凌事件的防治工作,增強處置工作能力。

各鎮(辦)教育辦、中學、區直各單位請於5月10日前將防治欺凌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組成名單、向社會公佈的防治欺凌工作具體聯繫人、聯繫方式以及制定的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工作方案報送至區教科體局安全穩定辦備案。

(二)綜合治理階段(長期)。

1、自查整改階段。

(1)立即開展預防中小學生欺凌教育(20__年5月10日結束)。各鎮(辦)教育辦、中學、區直各單位要充分利用班團隊會、廣播、網絡、手機等多種載體,紮實有效的開展預防欺凌宣傳教育,營造濃厚的宣傳氛圍。要通過開展專題講座、設立宣傳櫥窗等多種形式,將《__區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工作實施方案》的宣傳深入到基層、到師生、到家長,使廣大師生教職員工和家長都瞭解主要內容,形成全社會關心、重視和參與校園安全的良好環境。

(2)自查自改階段(20__年5月31日結束)。各鎮(辦)教育辦、中學、區直各單位要按照《__區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工作實施方案》的有關治理內容和要求,全面進行預防欺凌工作開展情況自查自改工作,重點從開展欺凌防治教育、培訓、矛盾糾紛排查、日常檢查、及時處置學生欺凌事件以及應急預案和處置流程完善等重點工作開展情況進行自查自改。

2、綜合治理階段(長期)

區級教育、綜治、法院、檢察院、公安、民政、司法、人社、共青團、婦聯和殘聯等部門及其下屬單位,要在區級防治欺凌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按照《__區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工作實施方案》有關要求,密切配合,齊抓共管,形成合力,全面開展預防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工作,建立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長效機制。

(三)督導檢查階段(6月15日前)

區級防治欺凌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要聯合區級教育督導部門開展專項督導檢查工作,重點對各鎮(辦)教育辦、中學、區直各單位開展預防欺凌機制體制建設情況、防治責任、任務落實情況、教育、培訓開展情況、應急預案和處置流程制定情況等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專項督導檢查。

檢查結束後,於20__年6月15日前將各鎮(辦)教育辦、中學、區直各單位預防中小學生欺凌工作自查自改情況報至區教科體局安全穩定辦。區教科體局將適時組織有關部門成立督查組對專項治理情況進行抽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各部門、各單位以及學校要充分認識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將開展校園欺凌治理作爲當前一個時期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要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工作重點,集中時間、集中力量,落實各項措施,確保取得實效。

(二)加強督導,落實責任。區級教育督導部門要聯合其他有關部門,強化督導檢查,及時發現和解決各學校各有關部門在整治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對措施得力、成效明顯的單位予以表揚;對工作不力的單位予以通報批評;對因工作措施不落實導致發生校園欺凌事件的,嚴肅追究責任。

(三)全面總結,補齊短板。各有關部門、各鎮(辦)教育辦、中學、區直各單位要及時認真總結防治學生欺凌工作中帶有啓示性、經驗性的做法,查找防治學生欺凌工作與社會、家長和學生需求的差距、不足和薄弱環節,不斷規範和完善預防校園欺凌管理制度,加強對預防欺凌工作的常態化管理,形成標本兼治、綜合治理的工作格局。

篇四:關於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工作實施方案

爲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的根本任務,進一步加強我市預防中小學生欺凌工作,建立多方聯動的長效機制,切實保障廣大中小學生的身心健康,根據《__省教育廳等十一部門關於印發〈__省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方案〉的通知》(__教〔20__〕__號精神,特制定我市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____思想和黨的__大精神爲指導,以形成防治中小學生欺凌長效機制爲目標,以促進部門協作、上下聯動、形成合力爲保障,健全預防、處置學生欺凌的工作體制和規章制度,確保中小學生欺凌防治工作落到實處,把校園建設成最安全、最陽光的地方,切實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爲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創造良好條件。

二、任務內容

以《教育部等十一部門關於印發〈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方案〉的通知》(教督〔20__〕__號)第三部分“治理內容及措施”爲主要內容,各縣區教育局及市直各學校要認真學習領會,制定措施,全面開展治理。

三、領導小組

組長:____

副組長:____

成員:____

四、職責分工

以《教育部等十一部門關於印發〈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方案〉的通知》(教督〔20__〕__號)第四部分“職責分工”爲依據,明確任務,落實責任。

五、實施步驟

(一)全面學習、領會精神,明確任務、落實責任(20__年4月16日前)

1、全面學習。各縣區教育、綜治、法院、檢察院、公安、民政、司法、共青團、婦聯和殘聯等部門,要迅速組織進行《教育部等十一部門關於印發〈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方案〉的通知》(教督〔20__〕__號)統一學習,深刻領會《方案》精神,明確各部門以及學校在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工作中的任務和要求,落實各自責任。

2、成立防治欺凌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各縣區教育局要主導成立各縣區以教育行政部門主要領導爲組長、各有關部門領導爲成員的防治欺凌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各縣區中小學生欺凌事件的預防和處置工作,並向社會公佈各縣區防治欺凌工作具體聯繫人及聯繫方式。

3、成立學校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各學校要根據實際成立由校長負責,法治副校長、教師、少先隊大中隊輔導員、教職工、社區工作者和家長代表、校外專家等人員組成的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高中階段學校還應吸納學生代表),專項負責欺凌事件的管理、調查、協調及處置等工作。

4、制定工作方案。結合《__市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實施方案》有關要求和各縣區實際情況,各縣區教育局各學校要結合本地實際,制定本縣區防治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工作方案,採取切實有效的工作措施,加強中小學生欺凌事件的防治工作,增強處置工作能力。

各縣區教育局請於4月16日前將各縣區防治欺凌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組成名單、向社會公佈的防治欺凌工作具體聯繫人、聯繫方式以及制定的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工作方案報送至市教育局安全穩定科備案。

(二)綜合治理階段(長期)

1、自查整改階段。

(1)立即開展預防中小學生欺凌教育(20__年5月10日結束)。各縣區各學校要結合春季開學工作,充分利用班團隊會、廣播、網絡、手機等多種載體,紮實有效的開展預防欺凌宣傳教育,營造濃厚的宣傳氛圍。要通過開展專題講座、設立宣傳櫥窗等多種形式,將《教育部等十一部門印發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方案》、《__市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實施方案》及本縣區防治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的宣傳深入到基層、到師生、到家長,使廣大師生教職員工和家長都瞭解主要內容,形成全社會關心、重視和參與校園安全的良好環境。

(2)自查自改階段(20__年5月31日結束)。各縣區要按照《__市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實施方案》及本縣區防治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的有關治理內容和要求,全面進行預防欺凌工作開展情況自查自改工作,重點從開展欺凌防治教育、培訓、矛盾糾紛排查、日常檢查、及時處置學生欺凌事件以及應急預案和處置流程完善等重點工作開展情況進行自查自改。

2、綜合治理階段(長期)

各縣區教育、綜治、法院、檢察院、公安、民政、司法、共青團、婦聯和殘聯等部門,要在各級防治欺凌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按照《__市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實施方案》及本縣區防治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工作方案有關要求,各負其責,全面開展預防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工作,不斷完善機制,明確責任,細化任務,建立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長效機制。

(三)督導檢查階段(6月15日前)

各縣區防治欺凌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要聯合本級教育督導部門開展專項督導檢查工作,重點對各縣區各校開展預防欺凌機制體制建設情況、防治責任、任務落實情況、教育、培訓開展情況、應急預案和處置流程制定情況等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專項督導檢查。

檢查結束後,於20__年6月11日前將各縣區預防中小學生欺凌工作自查自改情況以及各縣區督導檢查情況報至市教育局安全穩定科。市教育廳將適時組織有關部門成立督查組對各縣區專項治理情況進行抽查。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將開展校園欺凌治理作爲當前一個時期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要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工作重點,集中時間、集中力量,落實各項措施,確保取得實效。

(二)加強督導,強化責任。各縣區教育督導部門要聯合其他有關部門,強化督導檢查,及時發現和解決各學校各有關部門在整治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對措施得力、成效明顯的單位予以表揚;對工作不力的單位予以通報批評;對因工作措施不落實導致發生校園欺凌事件的,嚴肅追究責任。

(三)及時全面總結。各縣區各有關部門要及時認真總結防治學生欺凌工作中帶有啓示性、經驗性的做法,查找防治學生欺凌工作與社會、家長和學生需求的差距、不足和薄弱環節,不斷規範和完善預防校園欺凌管理制度,加強對預防欺凌工作的常態化管理,形成標本兼治、綜合治理的工作格局。

篇五:關於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工作實施方案

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是中小學校安全工作的重點和難點,事關中小學生的身心健康和全面發展,事關千家萬戶的幸福和社會和諧穩定。爲深入貫徹黨的__大精神,有效防治中小學生欺凌,依據《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關於開展中小學生欺凌防治落實年行動的通知》和教育部等九部門《關於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導意見》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____思想爲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大力培育和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不斷提高中小學生思想道德素質,健全預防、處置學生欺凌的工作體制和規章制度,以形成防治中小學生欺凌長效機制爲目標,以促進部門協作、上下聯動、形成合力爲保障,確保中小學生欺凌防治工作落到實處,把校園建設成最安全、最陽光的地方,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爲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創造良好條件。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教育爲先。深入開展中小學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促進提高人民羣衆的思想覺悟、道德水準、文明素養,提高全社會文明程度,特別要加強防治學生欺凌專題教育,培養校長、教師、學生及家長等不同羣體積極預防和自覺反對學生欺凌的意識。

(二)堅持預防爲主。完善有關規章制度,及時排查可能導致學生欺凌事件發生的苗頭隱患,強化學校及周邊日常安全管理,加強欺凌事件易發現場監管,完善學生尋求幫助的維權渠道。

(三)堅持保護爲要。切實保障學生的合法權益,嚴格保護學生隱私,尊重學生的人格尊嚴。切實保護被欺凌學生的身心健康,防止二次傷害發生,幫助被欺凌學生儘早恢復正常的學習生活。

(四)堅持法治爲基。按照全面依法治國的要求,依法依規處置學生欺凌事件,按照“寬容不縱容、關愛又嚴管”的原則,對實施欺凌的學生予以必要的處置及懲戒,及時糾正不當行爲。

三、治理內容及措施

(一)明確學生欺凌的界定

中小學生欺凌是發生在校園(包括中小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內外、學生之間,一方(個體或羣體)單次或多次蓄意或惡意通過肢體、語言及網絡等手段實施欺負、侮辱,造成另一方(個體或羣體)身體傷害、財產損失或精神損害等的事件。

在實際工作中,要嚴格區分學生欺凌與學生間打鬧嬉戲的界定,正確合理處理。

(二)建立健全防治學生欺凌工作協調機制

教育局將組織協調有關部門、羣團組織,建立健全防治學生欺凌工作協調機制,統籌推進學生欺凌治理工作,妥善處理學生欺凌重大事件,正確引導媒體和網絡輿情。各學校要重點抓好校園內欺凌事件的預防和處置,與屬地相關部門加強協作,綜合治理,做好校園外欺凌事件的預防和處置。

(三)積極有效預防

1、切實加強教育引導。中小學校要通過每學期開學時集中開展教育、學期中在道德與法治等課程中專門設置教學模塊等方式,定期對中小學生進行學生欺凌防治專題教育。學校共青團、少先隊組織要配合學校開展好法治宣傳教育、安全自護教育。

2、組織開展家長培訓。通過組織學校或社區定期開展專題培訓課等方式,加強家長培訓,引導廣大家長增強法治意識,落實監護責任,幫助家長了解防治學生欺凌知識。

3、嚴格學校日常管理。學校根據實際成立由校長負責,教師、少先隊大中隊輔導員、教職工、社區工作者和家長代表、校外專家等人員組成的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高中階段學校還應吸納學生代表)。利用校園視頻監控系統,建立校園安全網上巡查機制。學校要制定防治學生欺凌工作各項規章制度的工作要求,主要包括:相關崗位教職工防治學生欺凌的職責、學生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學生欺凌的早期預警和事中處理及事後干預的具體流程、校規校紀中對實施欺凌學生的處罰規定等。

4、定期開展排查。教育局將採用委託專業第三方機構或組織學校開展等方式,定期開展針對全體學生的防治學生欺凌專項調查,及時查找可能發生欺凌事件的苗頭跡象或已經發生、正在發生的欺凌事件。

(四)依法依規處置

1、嚴格規範調查處理。學生欺凌事件的處置以學校爲主。教職工發現、學生或者家長向學校舉報的,應當按照學校的學生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和處理流程對事件及時進行調查處理,由學校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對事件是否屬於學生欺凌行爲進行認定。原則上學校應在啓動調查處理程序10日內完成調查,根據有關規定處置。

2、妥善處理申訴請求。省、__、__已明確具體負責防治學生欺凌工作的處(科)室並向社會公佈。縣級防治學生欺凌工作部門負責處理學生欺凌事件的申訴請求。學校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處理程序妥當、事件比較清晰的,應以學校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的處理結果爲準;確需複查的,由縣級防治學生欺凌工作部門組織學校代表、家長代表和校外專家等組成調查小組啓動複查。複查工作應在15日內完成,對事件是否屬於學生欺凌進行認定,提出處置意見並通知學校和家長、學生。

縣級防治學生欺凌工作部門接受申訴請求並啓動複查程序的,應在複查工作結束後,及時將有關情況報上級防治學生欺凌工作部門備案。涉法涉訴案件等不宜由防治學生欺凌工作部門受理的,應明確告知當事人,引導其及時納入相應法律程序辦理。

3、強化教育懲戒作用。對經調查認定實施欺凌的學生,學校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要根據實際情況,制定一定學時的專門教育方案並監督實施欺凌學生按要求接受教育,同時針對欺凌事件的不同情形予以相應懲戒。

情節輕微的一般欺凌事件,由學校對實施欺凌學生開展批評、教育。實施欺凌學生應向被欺凌學生當面或書面道歉,取得諒解。對於反覆發生的一般欺凌事件,學校在對實施欺凌學生開展批評、教育的同時,可視具體情節和危害程度給予紀律處分。

情節比較惡劣、對被欺凌學生身體和心理造成明顯傷害的嚴重欺凌事件,學校對實施欺凌學生開展批評、教育的同時,可邀請公安機關參與警示教育或對實施欺凌學生予以訓誡。學校可視具體情節和危害程度給予實施欺凌學生紀律處分,將其表現記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

屢教不改或者情節惡劣的嚴重欺凌事件,必要時可將實施欺凌學生轉送專門(工讀)學校進行教育。未成年人送專門(工讀)學校進行矯治和接受教育,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有關規定,對構成有嚴重不良行爲的,按專門(工讀)學校招生入學程序報有關部門批准。

涉及違反治安管理或者涉嫌犯罪的學生欺凌事件,處置以公安機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爲主。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及時聯絡公安機關依法處置。對依法不予行政、刑事處罰的學生,學校要給予紀律處分,非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可視具體情節和危害程度給予留校察看、勒令退學、開除等處分,必要時可按照有關規定將其送專門(工讀)學校。對校外成年人採取教唆、脅迫、誘騙等方式利用在校學生實施欺凌進行違法犯罪行爲的,要報公安機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及有關法律規定,對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的依法從重處罰。

(五)建立長效機制

教育局將會同各有關部門加強制度建設,積極探索創新,逐步建立具有長效性、穩定性和約束力的防治學生欺凌工作機制。

1、完善培訓機制。明確將防治學生欺凌專題培訓納入教育行政幹部和校長、教師在職培訓內容。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分管負責同志和具體工作人員每年應當接受必要的學生欺凌預防與處置專題面授培訓。中小學校長、學校行政管理人員、班主任和教師等培訓中應當增加學生欺凌預防與處置專題面授的內容。培訓納入相關人員繼續教育學分。

2、建立考評機制。教育局將把本校學生欺凌綜合治理工作情況作爲考評內容,納入文明校園創建標準,納入相關部門負責同志年度考評,納入校長學期和學年考評,納入學校行政管理人員、教師、班主任及相關崗位教職工學期和學年考評。

3、建立問責處理機制。把防治學生欺凌工作專項督導結果作爲評價政府教育工作成效的重要內容。對職責落實不到位、學生欺凌問題突出的地區和單位通過通報、約談、掛牌督辦、實施一票否決權制等方式進行綜治領導責任追究。學生欺凌事件中存在失職瀆職行爲,因違紀違法應當承擔責任的,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健全依法治理機制。建立健全中小學校法治副校長或法治輔導員制度,明確法治副校長或法治輔導員防治學生欺凌的具體職責和工作流程,把防治學生欺凌作爲依法治校工作的重要內容,積極主動開展以防治學生欺凌爲主題的法治教育,推進學校在規章制度中補充完善防治學生欺凌內容,落實各項預防和處置學生欺凌措施,配合有關部門妥善處理學生欺凌事件及對實施欺凌學生進行教育。

四、職責分工

教育將加強與相關部門的配合與協作,按職責分工開展工作,根據教育部聯合九部門發文的要求與相關部門聯合發文,明確職責分工,共同落實此項工作。

(一)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對學生欺凌治理進行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牽頭做好專門(工讀)學校的建設工作,是學生欺凌綜合治理的牽頭單位。

(二)綜治部門負責推動將學生欺凌專項治理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強化學校周邊綜合治理,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責任制。

(三)人民法院負責依法妥善審理學生欺凌相關案件,通過庭審釐清學生欺凌案件的民事責任,促進矛盾化解工作;以開展模擬法庭等形式配合學校做好法治宣傳工作。

(四)人民檢察院負責依法對學生欺凌案件進行審查逮捕、審查起訴,開展法律監督,並以案釋法,積極參與學校法治宣傳教育。

(五)公安機關負責依法辦理學生欺凌違反治安管理和涉嫌犯罪案件,依法處理實施學生欺凌侵害學生權益和身心健康的相關違法犯罪嫌疑人,強化警校聯動,指導監督學校全面排查整治校園安全隱患,協助學校開展法治教育,做好法治宣傳工作。

(六)民政部門負責引導社會力量加強對被欺凌學生及其家庭的幫扶救助,協助教育部門組織社會工作者等專業人員爲中小學校提供專業輔導,配合有關部門鼓勵社會組織參與學生欺凌防治和幫扶工作。

(七)司法行政部門負責落實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制度,建立未成年人司法支持體系,指導協調開展以未成年人相關法律法規爲重點的法治宣傳教育,做好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務工作,有效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指導技工學校做好學生欺凌事件的預防和處置工作。

(九)共青團組織負責切實履行綜治委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專項組組長單位職責,配合教育行政部門並協調推動相關部門,建立預防遏制學生欺凌工作協調機制,積極參與學生欺凌防治工作。

(十)婦聯組織負責配合有關部門開展預防學生欺凌相關知識的宣傳教育,引導家長正確履行監護職責。

(十一)殘聯組織負責積極維護殘疾兒童、少年合法權益,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殘疾學生權益保護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切實加強殘疾學生遭受欺凌的風險防控,協助提供有關法律服務。

(十二)學校是防治學生欺凌工作的主體,要確實承擔起主體責任,負責具體實施和落實學生欺凌防治工作,紮實開展相關教育,制定完善預防和處置學生欺凌的各項措施、預案、制度規範和處置流程,及時妥善處理學生欺凌事件。指導、教育家長依法落實法定監護職責,增強法治意識,科學實施家庭教育,切實加強對孩子的看護和管教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深入細緻部署。各學校要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加強學生欺凌綜合治理。根據治理內容、措施及分工要求,明確負責人和具體聯繫人,結合實際制訂具體實施方案,落實工作責任。

(二)加強督導檢查。各地教育督導部門將對縣域內學校按要求開展欺凌防治教育活動、制定應急預案和處置流程等辦法措施、在校規校紀中完善防治學生欺凌內容、開展培訓、及時處置學生欺凌事件等重點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專項督導檢查。督導結果向社會公開。

(三)及時全面總結。認真及時做好防治學生欺凌工作總結,一方面圍繞取得的成績和經驗,認真總結防治學生欺凌工作中帶有啓示性、經驗性的做法;另一方面圍繞面臨的困難和不足,認真查找防治學生欺凌工作與社會、家長和學生需求的差距、不足和薄弱環節,查找問題真正的根源,汲取教訓,研究改進,推動防治學生欺凌工作進一步取得實效。

(四)強化宣傳引導。結合普法工作,開展法治宣傳進校園活動,加強對防治學生欺凌工作的正面宣傳引導,推廣防治學生欺凌的先進典型、先進經驗,普及防治學生欺凌知識和方法。對已發生的學生欺凌事件要及時迴應社會關切,充分滿足羣衆信息需求。教育局將聯繫新聞媒體共同發佈反學生欺凌綠色報道倡議書,營造反學生欺凌報道宣傳的良好氛圍。

篇六:關於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工作實施方案

根據教育部等十一部門《關於印發<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方案>的通知》(教督〔20__〕__號)、市教委等十一部門《關於印發<__市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實施方案>的通知》(__教督〔20__〕__號)文件精神,爲進一步加強我區中小學生欺凌事件預防工作,有效遏制校園欺凌暴力事件發生,切實保障廣大中小學生身心健康,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____思想和黨的__大精神,全面落實____視察__重要講話、參加第__屆全國代表大會第__次會議__代表團審議時重要講話精神及對__提出的“兩點”定位、“兩地”“兩高”目標和“四個紮實”要求,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大力培育和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不斷提高中小學生思想道德素質,健全預防、處置學生欺凌的工作體制和規章制度,以形成防治中小學生欺凌長效機制爲目標,以“教育爲先、預防爲主、保護爲要、法治爲基”爲原則,以促進部門協作、上下聯動、形成合力爲保障,確保中小學生欺凌防治工作落到實處,把校園建設成最安全、最陽光的地方,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爲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創造良好條件。

二、治理內容及措施

(一)明確學生欺凌界定。

中小學生欺凌是指發生在校園(含中等職業學校)內外、學生之間,一方(個體或羣體)單次或多次蓄意或惡意通過肢體、語言及網絡等手段實施欺負、侮辱,造成另一方(個體或羣體)身體傷害、財產損失或精神損害等的事件。在實際工作中,要嚴格區分學生欺凌與學生間打鬧嬉戲的界定,正確合理處理。

(二)建立工作協調機制。

教育局要會同有關部門、羣團組織,建立健全防治學生欺凌工作協調機制,統籌推進學生欺凌治理工作,妥善處理學生欺凌重大事件,正確引導媒體和網絡輿情。各中小學校要重點抓好校園內欺凌事件的預防和處置。

(三)積極有效開展預防。

1、加強宣傳教育培訓。要緊密聯繫中小學生的思想實際,每學期開學時集中教育、學期中在道德與法治等課程中設置教學模塊等方式,定期對中小學生進行專題教育,引導中小學生從小做到珍惜生命、尊重他人、團結友善、不持強凌弱。學校共青團、少先隊組織要配合學校開展“法治進校園”、演講活動等,讓學生知曉法律邊界和行爲底線,消除未成年人違法犯罪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的錯誤認識。要落實《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指導綱要》,培養學生健全人格和積極心理品質,對有心理困擾或心理問題的學生開展科學有效的心理輔導。配合各部門,在專項治理的基礎上,分析研判典型案例,集中開展防治學生欺凌和暴力專題教育培訓。

2、夯實家長監管責任。學校或社區要通過開展專題培訓課、家長會、告知書等方式,引導廣大家長要增強法治意識,掌握科學的家庭教育理念,積極與學校溝通情況,切實加強對孩子的管教,特別要做好孩子離校後的監管看護教育工作。要落實監護人責任追究制度,根據《民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未成年學生對他人的人身和財產造成損害的,依法追究其監護人的法律責任。要提醒家長注重家風建設,加強對孩子的管教,注重孩子思想品德教育和良好行爲習慣培養,從源頭上預防學生欺凌和暴力行爲發生。

3、嚴格學校日常管理。學校根據實際成立由校長、書記負責,教職工、少先隊大中隊輔導員(團委書記)、社區工作者和家長代表、校外專家等人員組成的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高中階段學校還應吸納學生代表)。學校要制定防治學生欺凌工作各項規章制度的工作要求,主要包括:相關崗位教職工防治學生欺凌的職責、學生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學生欺凌的早期預警和事中處理及事後干預的具體流程、校規校紀中對實施欺凌學生的處分規定等。要完善校園視頻監控系統,實現重點部位全覆蓋,建立值班人員課間巡邏、重點區域巡護和網上巡查相結合的防欺凌工作機制。加快推進將校園視頻監控系統、緊急報警裝置等接入公安機關、教育部門監控和報警平臺,逐步建立校園安全網上巡查機制。

4、定期開展排查整治。教育局和各學校要將防治學生欺凌事件納入校園安全研判,對可能發生欺凌事件的苗頭跡象或已經發生、正在發生的欺凌事件,及時採取有效措施進行處置。

(四)依法依規妥善處置。

1、嚴格規範調查處理。學生欺凌事件的處置以學校爲主。教職工發現、學生或者家長向學校舉報的,應當按照學校的學生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和處理流程對事件及時進行調查處理,由學校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對事件是否屬於學生欺凌行爲進行認定。原則上學校應在啓動調查處理程序10日內完成調查,根據有關規定處置。

2、妥善處理申訴請求。按照《__市學生申訴辦法》,對學校作出的處理決定,學生及其監護人可以在申訴期內向教育局書面提起申訴。教育局學生申訴處理委員會審理學生申訴案件;認爲有必要進行調查的,由教育局組織學校代表、家長代表、和校外專家等組成調查小組啓動調查程序。教育局根據申訴處理委員會提交的申訴審理建議和調查情況,認爲原處理決定事實清楚,證據充分,適用法律法規及相關依據正確,程序合法的,維持原決定;原處理決定事實清楚,證據充分,處理決定不當的,變更原決定;原處理決定主要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或者適用法律法規及相關依據錯誤,或者違反法定程序的,撤銷原決定。教育局應當自受理申訴之日起20日內作出申訴處理決定,並將有關情況報本級和上級防治學生欺凌工作部門備案。涉法涉訴案件等不宜由防治學生欺凌工作部門受理的,應明確告知當事人,引導其及時納入相應法律程序辦理。

3、強化教育懲戒作用。對經調查認定實施欺凌的學生,學校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要根據實際情況,制定一定學時的專門教育方案並監督落實欺凌學生按要求接受教育,同時針對欺凌事件的不同情形予以相應懲戒。

情節輕微的一般欺凌事件,由學校對實施欺凌學生開展批評、教育。實施欺凌學生應向被欺凌學生當面或書面道歉,取得諒解。對於反覆發生的一般欺凌事件,學校在對實施欺凌學生開展批評、教育的同時,可視具體情節和危害程度給予紀律處分。

情節比較惡劣、對被欺凌學生身體和心理造成明顯傷害的嚴重欺凌事件,學校對實施欺凌學生開展批評、教育的同時,可邀請公安機關參與警示教育或對實施欺凌學生予以訓誡,公安機關根據學校邀請及時安排人員,保證警示教育工作有效開展。學校可視具體情節和危害程度給予實施欺凌學生紀律處分,將其表現記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

屢教不改或者情節惡劣的嚴重欺凌事件,必要時可將實施欺凌學生轉送專門(工讀)學校進行教育。未成年人送專門(工讀)學校進行矯治和接受教育,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有關規定,對構成有嚴重不良行爲的,按專門(工讀)學校招生入學程序報有關部門批准。

涉及違反治安管理或者涉嫌犯罪的學生欺凌事件,處置以公安機關、中心法庭、中心檢察室爲主,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做好配合。

(五)建立長效工作機制。

與有關部門密切聯繫、相互協作,加強制度建設,積極探索創新,逐步建立具有長效性、穩定性和約束力的防治學生欺凌工作機制。

1、完善教育培訓機制。將防治學生欺凌培訓納入教育行政幹部和校長、教職工的在職培訓內容。教育局分管負責同志、具體工作人員和校(園)長等每年應當接受必要的學生欺凌預防與處置專題面授培訓,中小學校長、學校行政管理人員、班主任和教師等培訓中應當增加學生欺凌預防與處置專題面授的內容。培訓納入相關人員繼續教育學分。

2、建立考覈評價機制。綜治辦和教育局要將學生欺凌綜合治理工作情況作爲考評內容,納入文明校園創建標準,納入校長學期和學年考評,納入學校行政管理人員、教師、班主任及相關崗位教職工學期和學年考評。

3、建立問責處理機制。區教育督導室要把防治學生欺凌工作專項督導結果作爲評價履職工作的重要內容。對職責落實不到位、學生欺凌問題突出的單位通過通報、約談、掛牌督辦、實施一票否決權制等方式進行領導責任追究。學生欺凌事件中存在失職瀆職行爲,因違紀違法應當承擔責任的,給予黨紀政務處分;構成犯罪的,由有關部門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4、健全依法治理機制。健全中小學校法制副校長或法制輔導員制度,明確體職責和工作流程,把防治學生欺凌作爲依法治校工作的重要內容。邀請法制副校長或法制輔導員開展法治教育,推進學校完善防治學生欺凌規章制度,落實各項預防和處置學生欺凌措施。配合有關部門妥善處理學生欺凌事件及對實施欺凌學生進行教育。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中小學校要成立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負責具體實施和落實學生欺凌防治工作,中小學黨組織要突出政治功能,提升組織力,加強對校園治理工作的領導,充分發揮黨組織和黨員在學生欺凌防治工作中的作用。

(二)強化宣傳引導。各中小學校要結合普法工作,開展法治宣傳進校園活動,加強與各部門溝通協作,強化輿情管控,及時迴應社會關切,積極引導社會輿論,營造反校園欺凌報道宣傳的良好氛圍。充分利用學校教育陣地,如電子屏幕、校園網、黑板報、校報、櫥窗、班隊會等向師生、家長廣泛開展反欺凌教育宣傳,宣傳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關於友善的要求和處理人際關係的基本準則,宣傳學生欺凌行爲的危害和惡劣影響,形成反校園欺凌的社會輿論壓力和震懾力。

(三)及時全面總結。各學校要認真及時做好防治學生欺凌工作總結,一方面圍繞取得的成績和經驗,認真總結防治學生欺凌工作中帶有啓示性、經驗性的做法;另一方面圍繞面臨的困難和不足,認真查找防治學生欺凌工作與社會、家長和學生需求的差距、不足和薄弱環節,查找問題真正的根源,汲取教訓,研究改進,推動防治學生欺凌工作進一步取得實效。

(四)嚴格責任追究。各中小學主要領導是本單位防治學生欺凌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安保主任是具體責任人,要全面負責,全程參與,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防治學生欺凌工作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出現重大學生欺凌事件要及時報告,不得遲報、瞞報、漏報。對存在的學生欺凌問題,要採取措施及時解決,重大問題要及時向地方黨委政府報告,爭取支持,決不能推諉拖延,對貽誤處理時機、釀成重大事端、導致嚴重後果的,要嚴肅查處和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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