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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展城鄉社群減負專項行動的實施方案(精選6篇)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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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開展城鄉社群減負專項行動的實施方案

開展城鄉社群減負專項行動的實施方案(精選6篇)作文

為深入貫徹黨的__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減輕基層負擔的決策部署,進一步鞏固拓展基層減負工作效果,提升社會治理效能,根據省、市民政廳(局)、省、市委組織部《關於開展社群減負專項行動的通知》要求,為減輕社群行政負擔,切實增強社群自治和服務功能,實現基層治理創新,推動社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結合我縣工作實際,現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__大精神和____系列重要講話精神,進一步鞏固拓展基層減負工作成效,以服務社群居民群眾為宗旨,以推進社群減負增效為目標,按照“精簡、規範、高效、便民”的原則,全面清理社群承擔的不合理負擔,不斷提升社群治理科學化水平,把社群建設成為管理有序、服務標準、文明祥和、便民高效的社會生活共同體。

(二)基本原則

堅持依法履職。依法明確社群職責,聚焦主業,協助基層政府、組織居民開展自治活動,充分發揮社群在社會動員、服務居民、協調利益關係和維護基層穩定等方面的積極作用。

堅持居民自治。充分發揮社群居民自治功能,不斷完善社群民主自治制度,滿足居民群眾多元化需求,依法保障社群居民的合法權益,進一步提升社群居民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能力。

堅持規範管理。制定社群工作清單,建立社群工作準入機制,指導社群依法組織開展公共服務、公益服務和便利服務,提高社群自我服務能力,確保社群減負工作有制可依、有章可循。

堅持權責一致。社群根據社群工作清單事項依法開展工作。縣相關部門,鄉鎮等職責範圍內的事項,要按照職責落實。

(三)工作目標

到20__年12月中旬,全縣完成社群減負各項清理工作,鄉鎮根據縣級制定的社群工作清單,建立社群工作準入制度,改進社群考核評價,規範社群掛牌,精減出具證明事項,優化社群工作方式,使社群職責權力更加清晰,自治功能更加強化,服務能力明顯提高,進一步推動全縣社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並長期堅持。

二、重點任務

(一)釐清社群組織權責邊界。各鄉鎮要按照《__省社群組織依法履行職責主要事項清單》(附件1)、《__省社群組織依法協助政府工作主要事項清單》(附件2)、《__省不應由社群組織承擔的事項指導清單(第一批)》(附件3)明確黨政群機構要求社群組織協助或者委託社群組織開展工作事務的制度依據、職責範圍、執行流程。

(二)優化社群組織考核評價。由鄉鎮對社群工作進行綜合考核評比,逐步取消對社群工作的“一票否決”事項。未經省委、省政府同意,黨政群機構不得以是否掛牌作為考核社群工作的依據;未經縣級黨委、政府審批同意或統一部署,黨政群機構不得以考核評比為由,將自身權責事項派交社群組織承擔。

(三)精簡社群工作機制和牌子。除黨中央、國務院明確要求或者法律法規明確規定外,未經省委、省政府同意,黨政群機構不得新設社群工作機制,不得要求社群組織對口掛牌,不得要求專人專崗。規範整合黨政群機構設立的各類社群工作機制,統籌開展社群黨的建設、治理、服務、群眾工作。可由社群組織承擔相應職責的,原則上不得在社群設立專門工作機制或者要求專人專崗。

(四)整治社群“文山會海”問題。大力精簡社群參加的各類會議和活動,大幅減少社群填寫臺賬、報送材料等事務性工作。各鄉鎮要整合各黨政群機構要求社群組織填報的各類表格,清理整合面向社群組織的微信工作群、政務APP;制定社群組織填報表格清單,每年年初統一交由鄉鎮安排社群組織按規定頻次填報。

(五)壓減社群組織出具證明事項。按照《關於改進規範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出具證明工作的實施方案》(__民發〔20__〕__號)和《關於進一步改進和規範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出具證明工作的通知》(__民發〔20__〕__號)要求,持續深化“社群萬能章”治理專項行動,依託縣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和資料交換共享平臺,建立政務資料和基層治理資料資源共享應用機制,凡是能夠網上查詢或核查的資料資訊,不得向當事人索要相關證明;對於未實現共享共用的資料資訊,由政府職能部門或單位之間協調查詢核實;對於暫時無法通過資料資訊比對的,由行政審批部門負責核查或採取委託第三方服務;對於資料資訊缺失、確實無法查詢核實的證明事項,探索通過個人書面承諾告知的方式解決,將個人承諾誠信納入社會信用體系。

三、進度安排

(一)實施階段(20__年8月至20__年12月)。各鄉鎮全面摸排瞭解社群組織工作事務、機制牌子和證明事項有關情況,根據工作方案,細化工作任務,明確責任分工和完成時限,及時作出安排。採取有力措施,紮實推進各項重點任務落實,確保社群減負專項行動取得明顯成效,社群自治能力和服務能力得到明顯提升。

(二)檢查評估階段(20__年1月)。由縣民政、組織部門對各鄉鎮工作落實情況進行初步評估,隨後省、市兩級民政、組織部門將分別組成聯合檢查組,通過明察暗訪方式,對我縣工作落實情況進行檢查評估並通報有關情況。

(三)整改落實階段(20__年2月)。各鄉鎮對檢查評估發現的問題,明確整改措施和時限,抓好落實落地,並於2月25日前將工作開展總體情況報送縣民政局、縣委組織部。

(四)持續鞏固階段(20__年3月以後)。將規範社群組織工作事務、機制牌子、證明事項工作作為落實基層減負的重要舉措,建立健全常態化工作機制,持續鞏固工作成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鄉鎮要分級建立工作臺賬,明確時間進度和責任主體,嚴格按照時限要求倒排工期。由民政、組織部門履行牽頭職責,做好統籌指導、資源整合和督促檢查工作,協調解決有關問題,重要情況向黨委、政府請示報告。開展社群減負專項行動情況將納入鄉鎮黨委書記抓基層黨建工作述職評議考核內容。

(二)健全准入制度。各鄉鎮要結合實際實行“社群工作準入制度”。需社群組織承擔的工作事項由黨政群機構依法依規提出申請,縣級民政、組織部門稽核並報同級黨委、政府批准後納入清單管理。對省級層面未統一規範,但方便居民工作、學習、生活等且社群組織能夠核實的證明事項,可參照社群組織工作事務准入制的做法進行清單管理,指導社群組織據實規範出具。

(三)提供必要保障。對納入社群組織承擔的工作事項,由相應部門提供經費支援和必要工作條件;對交由社群組織代辦的政府基本公共服務事項,由鄉鎮提供必要工作條件;對居民確有需要,但社群組織難以承擔的社群公共事務和公益服務事項,由鄉鎮協調解決。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明確要求或者法律法規明確規定設立社群工作機制、專人專崗的,相應的黨政群機構要提供人員、經費等必要工作條件,不得將保障責任轉嫁給社群組織。

(四)強化資訊支撐。各鄉鎮要充分發揮數字政府建設平臺優勢,督促相關黨政群機構落實基層治理資料採集、彙集、儲存和開發利用責任,統一對各黨政群機構提供資料共享服務。要依託全國基層政權建設和社群治理資訊系統等載體,積極探索推進社群資料資源建設,逐步實現社群組織工作資料綜合採集、多方利用;有條件的地方可利用資訊化手段,對社群組織負擔進行線上即時監測。

各鄉鎮要按照進度安排分階段將減負工作進展情況及時報送縣民政局、縣委組織部。

篇二:開展城鄉社群減負專項行動的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減輕基層負擔的決策部署和____關於基層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進一步健全基層減負常態化機制,推動基層減負常態化開展,根據中共__市委組織部__市民政局《關於印發開展社群減負專項行動的實施方案的通知》(市民發〔20__〕__號)檔案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____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黨的__大精神以及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市縣關於減輕基層負擔的決策部署,深入落實省第__次和市第__次黨代會精神,緊緊圍繞增強社群整體效能這一主線、為社群組織和社群幹部鬆綁減負這一目標,深化源頭治理,推動黨政機構、群團組織(以下簡稱黨政群機構)工作思路和作風轉變,大力整治形式主義;加強制度建設,著力解決社群組織事務多、考核多、臺賬多、掛牌多和證明多等問題,進一步鞏固拓展基層減負工作成果。力爭到20__年4月底,基本實現社群組織承擔的工作事務權責清晰、設立的工作機制精簡高效、加掛的牌子簡約明瞭、出具的證明依規便民,進一步減輕社群組織和社群幹部負擔,提升基層治理效能。

二、主要任務

(一)落實社群組織權責清單。依據《__省社群組織依法履行職責主要事項清單》《__省社群組織依法協助政府工作主要事項清單》,市委組織部、市民政局於20__年8月下發《社群工作事項“五個清單”的通知》(市民發〔20__〕__號),建立《__市不應由社群組織承擔的事項指導清單(第一批)》,進一步明確黨政群機構要求社群組織協助或者委託社群組織開展工作事務的制度依據、職責範圍、執行流程。各鄉鎮要按照檔案要求,切實抓好貫徹落實。

(二)優化社群組織考核評價。由鄉鎮統一對社群工作進行綜合考核評比,逐步取消對社群工作的“一票否決”事項。未經省委、省政府同意,黨政群機構不得以是否掛牌作為考核社群工作的依據;未經縣委、縣政府審批同意或統一部署,黨政群機構不得以考核評比為由,將自身權責事項派交社群組織承擔。

(三)精簡社群工作機制和牌子。除黨中央、國務院明確要求或者法律法規明確規定外,未經省委、省政府同意,黨政群機構不得新設社群工作機制,不得要求社群組織對口掛牌,不得要求專人專崗。規範整合黨政群機構設立的各類社群工作機制,統籌開展社群黨的建設、治理、服務群眾工作。可由社群組織承擔相應職責的,原則上不得在社群設立專門工作機制或者要求專人專崗。

(四)整治社群“文山會海”問題。大力精簡社群參加的各類會議和活動,大幅減少社群填寫臺賬、報送材料等事務性工作。以鄉鎮為單位,整合各黨政群機構要求社群組織填報的各類表格,清理整合面向社群組織的微信工作群、政務APP;制定社群組織填報表格清單,每年年初統一交由鄉鎮安排社群組織按規定頻次填報。

(五)壓減社群組織出具證明事項。持續深化“社群萬能章”治理專項行動,依託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和資料交換共享平臺,建立政務資料和基層治理資料資源共享應用機制,凡是能夠網上查詢或核查的資料資訊,不得向當事人索要相關證明;對於未實現共享共用的資料資訊,由政府職能部門或單位之間協調查詢核實;對於暫時無法通過資料資訊比對的,由行政審批部門負責核查或採取委託第三方服務;對於資料資訊缺失、確實無法查詢核實的證明事項,探索通過個人書面承諾告知的方式解決,將個人承諾誠信納入社會信用體系。

三、時間安排

(一)實施階段(20__年9月至20__年2月)。各鄉鎮全面摸排瞭解社群組織工作事務、機制牌子和證明事項有關情況,嚴格按照方案要求有力有序推進各項工作,其中:20__年8月底前根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臺賬;20__年12月底前完成社群“文山會海”問題整治,優化社群組織考核評價機制;20__年2月底前按照《中共__縣委組織部、__縣民政局轉發關於印發社群工作事項“五個清單”的通知》(__民發〔20__〕__號)檔案要求,進一步清理規範社群工作機制和牌子。

(二)檢查評估階段(20__年3月)。縣委組織部、縣民政局組成聯合檢查組,通過明察暗訪方式,對工作落實情況進行檢查評估並通報有關情況。

(三)整改落實階段(20__年4月)。各鄉鎮對檢查評估發現的問題,要明確整改措施和整改時限,及時督促抓好整改落實,並於4月底前將工作開展總體情況報縣委組織部、縣民政局。

(四)持續鞏固階段(20__年5月以後)。各鄉鎮將規範社群組織工作事務、機制牌子、證明事項工作作為落實社群減負的重要舉措,建立健全常態化工作機制,持續鞏固工作成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鄉鎮要建立工作臺賬,明確時間進度和責任主體,嚴格按照時限要求倒排工期,抓好工作指導和督促,積極協調有關部門解決有關問題,重要情況要向鄉鎮黨委、政府請示報告,必要時要第一時間上報縣委、縣政府。開展社群減負專項行動情況納入黨委書記抓基層黨建工作述職評議考核內容。

(二)健全准入制度。實行社群工作事務准入制,需社群組織承擔的工作事項由黨政群機構依法依規提出申請,經縣委組織部、縣民政局稽核並報縣委、縣政府批准後納入清單管理。對省、市、縣層面未統一規範,但方便居民工作、學習、生活等且社群能夠核實的證明事項,可參照社群組織工作事務准入制的做法進行清單管理,指導社群組織據實規範出具。

(三)提供必要保障。對納入社群組織承擔的工作事項,由相應部門提供經費支援和必要工作條件;對交由社群組織代辦的政府基本公共服務事項,由鄉鎮提供必要工作條件;對居民確有需要,但社群組織難以承擔的社群公共事務和公益服務事項,由鄉鎮協調解決。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明確要求或者法律法規明確規定設立社群工作機制、專人專崗的,相應的黨政群機構要提供人員、經費等必要工作條件,不得將保障責任轉嫁給社群組織。

(四)強化資訊支撐。要充分發揮數字政府建設平臺優勢,縣委組織部、縣民政局督促相關黨政群督機構落實基層治理資料採集、彙集、儲存和開發利用責任,統一對各黨政群機構提供資料共享服務。各鄉鎮要依託全國基層政權建設和社群治理資訊系統等載體,探索以鄉鎮為單位推進社群資料資源建設,逐步實現社群組織工作資料綜合採集、多方利用。

各鄉鎮要將社群組織減負工作進展情況及時報送縣委組織部和縣民政局,市級部門將適時對工作落實情況進行專項督促檢查。

篇三:開展城鄉社群減負專項行動的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中央和省委、市委、縣委為基層減負的有關精神,認真落實民政部、中組部《關於進一步開展社群減負工作的通知》(民發〔20__〕__號),市委、市政府《關於加強社群建設工作的意見》(__市字〔20__〕__號),市委組織部、市民政局《關於印發<__市減輕社群負擔的實施意見>的通知》(__市民字〔20__〕__號)等精神,著力減輕社群工作負擔,提升社群治理水平。現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深入貫徹____思想和黨的__大精神,切實加強黨對城市社群工作的領導,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增強基層民主自治活力,加強基層社會治理,持續做好社群減負工作,提升社群服務效能,構建執行高效、權責明晰、管理規範的社群工作機制,提高城市社群工作規範化水平。

二、主要措施

(一)依法確定社群工作事項。根據民政部和省市縣關於開展社群減負的相關要求,在充分徵求全縣各部門、各單位意見建議的基礎上,制定城市社群居民委員會工作事項清單(詳見附件2、3、5、6),明確社群工作事項。城市社群管委會對照工作清單,進行規範清理。

(二)建立社群工作事項准入制度。制定《__縣城市社群工作準入制度》(詳見附件1),規範社群工作準入程式,釐清政府職能部門與社群的關係,明確社群的職責與邊界。

(三)規範考核評比。落實《全省基層掛牌和考核評比專項清理整治方案》要求,凡是沒有國家法律法規或黨中央、國務院和中央國家機關及省委、省政府檔案依據的,或是對推動工作沒有實際意義的考核評比專案,一律取消。實行城市社群黨工委(城市社群管委會)統一對社群工作進行綜合考核,政府職能部門不再對社群單獨組織開展考核,不直接行使“一票否決”權。精簡社群工作會議和臺賬,全面清理政府各職能部門要求社群出具的各類證明。

(四)規範社群用房及掛牌行為。增強社群服務功能,按照“辦公場所面積最小化、服務場所面積最大化”要求,推進社群黨組織活動場所標準化建設。按照《全省基層掛牌和考核評比專項清理整治方案》要求,堅持“能清則清、能並則並、於法有據、有利工作”的原則,社群辦公服務場所外只懸掛社群黨組織、居民委員會、居務監督委員會牌子及“中國社群”標識。社群內部各個功能室門口,原則上只懸掛一塊牌子。考核社群工作不得以社群是否設立機構、掛牌作為考核依據。

(五)規範社群印章使用管理。對法律法規有明確規定、屬於社群職責範圍、社群有能力承擔並確需社群提供證明的,方可使用印章。居民委員會公章主要用於居民自治活動,為居民提供社會保險參保人員和就業創業人員相關基本資訊、社會化管理服務、生育管理與服務、計劃生育獎勵扶助、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與服務、申請人道救助、青少年社群志願服務活動、見證法律文書送達等方面的證明。

(六)提升社群服務能力。結合居民工作特點和生活規律,建好管好用好社群黨群服務中心,建立首問負責、一次告知、服務承諾、預約服務、全程代辦等機制,增強社群服務社會、服務群眾、服務黨員的綜合功能和承載能力。

三、組織保障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部門、各單位、城市社群管委會要高度重視社群減負工作,將其作為加快政府職能轉變、推進基層社會治理的一項重要工作舉措,擺上重要日程。各部門、各單位、城市社群管委會主要領導要堅持親自抓、負總責,分管領導要具體抓好貫徹落實,確保思想認識到位、組織領導到位、工作推進到位。

(二)加強協調配合。社群減負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工作要求高,各部門、各單位、城市社群管委會要在縣委、縣政府統一領導下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定期召開會議,研究政策措施,解決存在問題,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各相關部門單位要探索以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引入社會組織承接社會服務事項(詳見附件4),彌補社群工作力量不足,幫助社群減輕工作壓力。

(三)加強督查宣傳。社群減負工作情況由縣民政局牽頭開展監督檢查。對變相向社群下達負面清單以內事項的部門單位,要進行通報並督促整改。各部門、各單位、城市社群管委會要加強宣傳力度,及時總結基層好經驗好做法,形成長效機制。

不在城區範圍內的鄉(鎮)所屬社群,參照本方案精神執行。

篇四:開展城鄉社群減負專項行動的實施方案

為全面理順基層群眾自治組織與職能部門及基層政府的權責關係,減少社群過多的行政事務性工作,促進社群治理和服務水平得到提升、社群居民多樣化的需求有效滿足,根據中共中央組織部、民政部《關於進一步做好社群減負工作的通知》(民發〔20__〕__號)和省委組織部、省民政廳的相關要求,制定__市全面推進社群減負工作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貫徹落實黨的__大及__屆____全會和____系列重要講話精神,進一步鞏固和擴大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成果,以服務社群居民群眾為宗旨,以推進社群減負增效為目標,按照“精簡、規範、高效、便民”的原則,全面清理城鄉社群承擔的不合理負擔,不斷提升社群治理科學化水平,努力把城鄉社群建設成為管理有序、服務標準、文明祥和、便民高效的社會生活共同體。

(二)目標任務

基層政府和基層自治組織職責範圍清晰,基層民主自治活力得到彰顯;城鄉社群負擔明顯減輕,社群事務准入制度全面實施;社群服務資源有效整合,社群服務體系日益完善;社群工作理念進一步優化,為民服務效能大幅提升;社群居民的多樣化需求得到滿足,群眾滿意度大幅提升。

(三)社群減負內容

1、依法確定社群工作事項

根據《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和《居民委員會組織法》,釐清社群村(居)民委員會的職能,全面清理現有社群公共服務專案,制定《城鄉社群自治組織依法履行職責主要事項》和《城鄉社群自治組織依法協助政府工作主要事項》兩份清單,進一步明確社群村(居)委會權責範圍。凡屬基層人民政府及其職能部門、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職責範圍內的事項,不得轉嫁給社群村(居)民委員會,不得以行政命令的方式向社群村(居)民委員會派任務、下指標。凡屬社群村(居)民自治的事務,政府職能部門、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充分尊重居村(居)民委員會的自主權,支援和幫助社群村(居)民委員會實行民主管理。

凡不屬於“專案清單”範圍內的工作事項,但確需社群村(居)民委員會協辦的,實行准入審批制度,按照“權隨責走、費隨事轉”的原則,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委託社群村(居)民委員會協辦。

2、規範社群機構和掛牌

根據社群工作實際,對各職能部門在社群設立的工作機構和加掛的各種牌子進行規範清理,原則上能整合的一律整合,能取消的一律取消。社群辦公場所對外只懸掛社群黨組織、社群村(居)民委員會、社群服務站(中心)三塊牌子以及“中國社群”標識。社群服務站(中心)是社群自治組織服務機構,內部功能場(室)根據其主要功能或通用功能只懸掛一塊識別牌,各部門不得以條線規定為由,要求社群增掛其他牌子。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定期組織對社群辦公和服務用房的室內上牆制度進行清理,有條件的社群可採用電子屏、電視屏、觸控式螢幕等方式集中展現。

3、壓縮社群建立達標評比專案

全面清理面向社群的各類建立達標、檢查評比專案,除中央和國家有關部門明確提出要求開展的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縣委縣政府批准保留的專案外,各部門不得自行設定面向社群的建立達標專案,最大限度減輕城鄉社群負擔。鼓勵社群自主開展建立活動,打造特色品牌。保留由社群自願申報的全國、全省的建立事項。以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為單位對社群工作實行綜合考核評比,建立以社群村(居)民群眾滿意度為主要評價標準的社群考核機制,取消對社群的“一票否決”事項。社群考核達標評比表彰活動,要簡化考評方式、程式和內容,最大限度減輕城鄉社群負擔。精簡各職能部門、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對社群的檢查活動,職能部門工作檢查只針對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對社群工作的檢查每月不超過3次。

4、精簡社群會議和臺賬

精簡社群參加的各類會議,原則上縣級組織的會議每年不得超過2次;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組織的會議每月不得超過4次,原則上每週只召開一次由社群主要負責人蔘加的工作例會。如無特殊情況,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各部門不得召開由社群工作人員參加的會議;確需召開的,必須經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主要領導批准。大幅減少各職能部門針對社群的各類臺賬和材料報表,整合內容重複、形式雷同的材料報表。

5、嚴格社群印章管理使用

建立健全社群印章管理制度。社群村(居)民委員會公章主要用於社群村(居)民自治活動,為村(居)民提供能如實掌握的居住、政審、申請救助、撫卹、高齡津貼、殘疾保障、職工和村(居)民社保、計劃生育婚育情況、就業扶持、子女助學金、學雜費減免、青少年課外實踐活動、志願服務活動等方面的證明,任何部門和單位不得要求社群出具超出公章使用範圍的各類證明。社群村(居)民委員會印章不能使用於任何承擔法律責任及經濟連帶責任的證明。

6、統一社群資訊網路

整合社群資訊資源,推進社群公共服務綜合資訊平臺建設,逐步實現社群公共服務事項的一站式受理、全人群覆蓋、全口徑整合和全區域通辦。精簡各部門建設和部署在社群的業務應用系統和服務終端,部門新建業務應用系統不再單設服務終端或向社群延伸,已建成的各類業務應用系統要逐步向社群公共服務綜合資訊平臺遷移或整合。規範各類業務應用系統與社群公共服務綜合資訊平臺的共享範圍、共享方式和共享標準,實現資料一次採集、資源多方共享。

7、增強社群自治功能

推動城鄉社群在減負後能夠騰出足夠時間和精力開展社群治理工作,完善基層社群自治組織網路,建立、修訂、完善、實施《村(居)民公約》、村(居)民會議、村(居)民代表會議、黨群聯席會議、民情懇談、民主開放日、社群協商等基層民主自治制度,廣泛引導城鄉居民積極參與自治活動,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核心領導作用,動員轄區單位、社會組織、物業公司及各類志願服務組織支援基層民主自治建設。

8、提升社群服務能力

建立健全基層政府購買服務機制,擴大資金來源,拓展服務領域,規範購買服務程式,將適合採用市場化方式提供的公益性、專業性、技術性服務交由社會組織、企業等社會力量承擔。加快培育各類社群社會組織發展,支援和引導公益類、慈善類、互助類、城鄉服務類社會組織參與社群建設;進一步建立完善社群、社工、社會組織“三社聯動”工作機制,結合居民個性化需求,為居民、社工、社會組織搭建起服務的橋樑,滿足居民合理服務需要;積極推進社群工作者隊伍建設,發揮社工專業人才骨幹作用,提升城鄉社群為民服務水平。

(四)實施時間與步驟

1、安排部署階段(20__年12月1日至12月10日)

市、縣級制定工作方案,明確社群減負目錄,召開工作會議,進行安排部署。

2、組織實施階段(20__年12月11日至12月31日)

各社群全面清理工作機構和牌子,明確職責和協助基層政府辦理事項,健全相關管理制度,實現減負增效。

3、總結匯報階段(20__年1月1日至1月10日)

各縣(市、區)進行抽查檢查,評估工作推進效果,提出完善建議,總結社群減負開展情況。

(五)保障措施

1、強化組織領導。各縣(市、區)要把貫徹落實中共中央組織部、民政部和省委組織部、省民政廳關於進一步開展社群減負工作的通知精神作為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推進社群治理創新的重要任務,建立健全黨委、政府統一領導,組織、民政部門牽頭協調,有關部門協同參與的社群減負工作領導體制。縣(市、區)組織、民政部門要逐項抓好落實,確保此項工作落地見效。

2、加大輿論宣傳。各縣(市、區)要加大社群減負宣傳力度,積極引導有依託社群開展工作的部門,適應社群發展需要,主動開展社群減負,推進社群減負工作順利開展。要注意總結在推進社群減負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經驗,積極進行宣傳推廣,形成長效機制。

3、加強督促檢查。各縣(市、區)要認真對照社群減負方案要求,加強檢查、督查力度,堅持以問題為導向,公開治理專案、主要內容、具體措施和完成時限,讓群眾充分知情,接受群眾監督。市委組織部、市民政局將在減負工作開展期間對全市城鄉社群減負工作專項治理成效和建章立制情況進行專項檢查,對工作不力的將予以通報批評,確保全市城鄉社群減負工作有序推進、見到實效。

篇五:開展城鄉社群減負專項行動的實施方案

為切實貫徹落實《__縣社群減負工作方案》(__民〔20__〕__號)檔案要求,進一步減輕我鎮社群行政事務多、檢查評比多、會議臺賬多、不合理證明多等負擔,不斷推動社群治理創新,提升為民服務水平,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明確基層政府和基層自治組織職責範圍清晰,保障基層民主自治活力;加強社群事務規範化、制度化,確保有效減輕社群負擔;整合社群公共服務資源,完善社群服務體系;優化社群工作理念,提高為民服質量水平;滿足社群居民的多樣化需求,提升社群群眾幸福感和滿意度。

二、工作內容

(一)推進社群事務法治建設。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程序中,將社群事務納入法制軌道勢在必行,也是不斷加強基層法治建設重要組成部分。凡屬鎮人民政府職責範圍內的事項,不得轉嫁給社群,不得以行政命令的方式向社群派任務、下指標;凡屬社群自治的事務,鎮人民政府要充分尊重居社群的自主權,支援和幫助社群實行民主管理,真正意義上劃清政府與社群的職能職責界限。同時,居民委員會要認真貫徹落實好《居民委員會組織法》,明晰居民委員會的職能職責,全面釐清現有社群公共服務事務,通過制定的《鎮社群自治組織依法履行職責主要事項》、《鎮社群自治組織依法協助政府工作主要事項》兩份清單,進一步將社群權責規範化、制度化。若不屬於“專案清單”範圍內的工作事項,但確需社群協辦的,實行准入審批制度,按照“權隨責走、費隨事轉”的原則,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委託社群協辦。

(二)規範社群工作機制及場所。對鎮政府設定在社群的工作機構、加掛的各類牌子以及社群成立的機構等等,根據社群工作實際需要,按照“能整合的一律整合,能取消的一律取消”原則進行規範清理。社群辦公場所對外只懸掛社群黨組織、居民委員會、社群服務站(中心)三塊牌子等標識。社群服務站(中心)是社群自治組織服務機構,內部功能場(室)根據其主要功能或通用功能只懸掛一塊識別牌,各部門不得以條線規定為由,要求社群增掛其他牌子。鎮人民政府定期或不定期組織人員對社群辦公和服務用房的室內上牆制度進行清理,有條件的可採用電子屏、電視屏、觸控式螢幕等方式集中展現。

(三)壓縮社群建立達標評比專案。全面清理面向社群的各類建立達標、檢查評比專案,除中央和國家有關部門明確提出要求開展的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縣委縣政府批准保留的專案外,各部門不得自行設定面向社群的建立達標專案,最大限度減輕社群負擔。鎮政府要充分保障社群自願申報全國、全省的建立事項的權利,鼓勵社群自主開展建立活動,打造特色品牌。對社群工作實行綜合考核評比,建立以社群群眾滿意度為主要評價標準的社群民考核機制,取消對社群的“一票否決”事項(保留事項除外),考核達標評比表彰活動,要簡化考評方式、程式和內容。鎮人民政府對社群工作的檢查每月不超過3次。

(四)精簡社群會議臺賬報表。精簡社群參加的各類會議,原則上縣級組織的會議每年不得超過2次;鎮人民政府組織的會議每月不得超過4次,原則上每週只召開一次由社群主要負責人蔘加的工作例會。如無特殊情況,鎮人民政府不得召開由社群工作人員參加的會議;確需召開的,必須經鎮人民政府主要領導批准。針對社群管理複雜、工作量大等諸多因素,鎮人民政府以及各部門應盡最大限度地減少社群的各類臺賬和各種報表,及時整合內容重複、形式雷同的材料報表。

(五)嚴格社群印章管理使用。社群印章主要用於社群居民自治活動,為居民提供能如實掌握的居住、政審、申請救助、撫卹、高齡津貼、殘疾保障、職工和居民社保、計劃生育婚育情況、就業扶持、子女助學金、學雜費減免、青少年課外實踐活動、志願服務活動等方面的證明所使用,具有很強的法律效應,因此建立健全社群印章管理制度,委託專人專管,任何單位和個人均不得擅自出借和使用。

(六)整合社群資訊網路平臺。整合社群資訊資源,推進社群公共服務綜合資訊平臺建設,逐步實現社群公共服務事項的“一站式”受理、全社群覆蓋、全口徑整合和全區域通辦。精簡各部門建設和部署在社群的業務應用系統和服務終端,部門新建業務應用系統不再單設服務終端或向社群延伸,已建成的各類業務應用系統要逐步向社群公共服務綜合資訊平臺遷移或整合。規範各類業務應用系統與社群公共服務綜合資訊平臺的共享範圍、共享方式和共享標準,實現資料一次採集、資源多方共享。

(七)強化社群自治管理能力。推動社群在減負後能夠騰出足夠時間和精力開展社群治理工作,完善社群自治組織網路建設,建立、修訂、完善、實施《居民公約》、居民會議、居民代表會議、黨群聯席會議、民情懇談、民主開放日、社群協商等基層民主自治制度,廣泛引導社群居民積極參與自治活動,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核心領導作用,動員轄區單位、社會組織、企業及各類志願服務組織支援基層民主自治建設。

(八)提升社群公共服務質量。建立健全基層政府購買服務機制,擴大資金來源,拓展服務領域,規範購買服務程式,將適合採用市場化方式提供的公益性、專業性、技術性服務交由社會組織、企業等社會力量承擔。加快培育各類社群社會組織發展,支援和引導公益類、慈善類、互助類、城鄉服務類社會組織參與社群建設;進一步建立完善社群、社工、社會組織“三社聯動”工作機制,結合居民個性化需求,為居民、社工、社會組織搭建起服務的橋樑,滿足居民合理服務需要;積極推進社群工作者隊伍建設,發揮社工專業人才骨幹作用,提升城鄉社群為民服務水平。

三、實施時間與步驟

(一)安排部署階段(20__年1月12日至1月17日):鎮政府將及時召集社群幹部召開工作例會安排部署社群提供明細減負目錄,以便下一步的工作開展。

(二)組織實施階段(20__年1月18日至1月31日):鎮政府將安排人員協助社群全面落實清理工作機構和牌子等工作,進一步明確職責和協助基層政府辦理事項,健全相關管理制度,實現社群減負增效。

(三)總結匯報階段(20__年2月1日至2月10日):縣級部門將對全縣進行隨機抽查檢查,因此我鎮要做好社群減負工作推進的監督和評估,提出完善意見,社群要做好減負工作總結並及時彙報。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鎮政府、社群要把貫徹落實中共中央組織部、民政部和省委組織部、省民政廳關於進一步開展社群減負工作的通知精神作為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推進社群治理創新的重要任務,建立健全領導機構,協同社群做好減負工作,確保此項工作落地見效。

(二)加大輿論宣傳。社群加大社群減負宣傳力度,積極引導有依託社群開展工作的部門,適應社群發展需要,主動開展社群減負,推進社群減負工作順利開展。要注意總結在推進社群減負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經驗,積極進行宣傳推廣,形成長效機制。

(三)加強督促檢查。社群要認真對照既定的減負清單要求,加強檢查、督查力度,堅持以問題為導向,公開治理專案、主要內容、具體措施和完成時限,讓群眾充分知情,接受群眾監督。鎮政府將在減負工作開展期間對社群減負工作專項治理成效和建章立制情況進行專項檢查,確保社群減負工作的有序推進、見到實效。

篇六:開展城鄉社群減負專項行動的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中央及省、市委關於解決形式主義突出問題為基層減負的決策部署,進一步推進社群減負擴能增效,根據《關於加強新時代城市基層黨建完善基層治理工作的意見》(__發〔20__〕__號)精神,現就在全市城市社群開展以“減牌子、減事務、減考核、加強社群黨組織建設”為主要內容的專項行動(以下簡稱“三減一加強”專項行動),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按照“應減盡減、應退盡退”原則,通過落實社群工作事項准入制度,集中清理規範各單位下派基層的工作任務,切實解決社群過度行政化問題,實現社群職責更加明晰、功能更加優化、服務更加精準,社群黨組織戰鬥堡壘作用有效發揮,進一步推動我市社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二、主要任務

(一)減牌子,整治社群室內外環境。社群黨群服務中心(睦鄰中心)主入口只保留“社群黨組織委員會”、“社群居民委員會”2塊牌子和“黨群服務中心”、“中國社群”2個統一標識;內部功能室根據其主要功能或通用功能只懸掛1塊識別牌,其他未納入《社群協助政府工作事項清單》的標牌一律摘除。結合本次專項行動,以縣(市)區、開發區為單位統一社群黨群服務中心室內外標識、標牌,集中開展社群服務設施標準化、規範化、親民化改造。

(二)減事務,清理規範社群工作事項。各級各單位要以《社群協助政府工作事項清單》為主要依據,將未納入清單的各類組織機構、活動陣地、工作任務、蓋章證明、資訊系統、臺賬等一律取消。

(三)減考核,整合各類考核評比。以《社群協助政府工作事項清單》中的事項作為考核主要依據,未納入清單的考核一律取消。對核准進入社群的考核事項進行整合,建立統一的考核評比指標體系,每年由街道(鄉鎮)進行綜合考核,各職能部門不再單獨組織。社群綜合考核中應將居民滿意度作為重要評價標準。

(四)加強社群黨組織建設。發揮社群黨組織領導核心作用。完善社群黨組織領導體制,健全社群黨組織體系,加強社群黨組織對社群自治組織、社會組織等各類組織的領導,社群黨組織對社群有關人事安排、重要事項決定、資金使用等發揮主導作用,行使領導保障權和管理監督權。上級支援社群的政策專案、資金資源,以社群黨組織為主渠道落實到位。賦予社群黨組織對轄區單位評先評優、榮譽申報等的評價權,對公共服務單位的評價和年檢年審的建議權;在“兩代表一委員”、先進模範人物等推薦評選中,應徵求其所居住的社群黨組織意見。完善社群黨組織執行機制,健全社群黨建聯席會議制度,推進社群黨建、單位黨建、行業黨建互聯互動。加強社群黨組織領導班子建設,選優配強社群黨組織書記、副書記、委員,不斷優化班子結構。深入推進社群黨組織標準化規範化建設,紮實開展黨支部建設提升行動,嚴肅黨的組織生活,嚴格落實“三會一課”和主題黨日等基本制度。

三、工作步驟

(一)學習宣傳階段(8月10日—8月30日)

各地各相關單位組織相關人員深入學習中央及省、市委關於“基層減負年”的決策部署,認真學習我市實行社群工作事項准入制度等檔案精神,進一步強化依法履職的責任意識。同時要加大宣傳力度,將“兩個清單”發放到各城市社群,並全部上牆公示。(責任單位:各縣(市)區黨委、政府,各開發區黨工委、管委會,市直相關單位)

(二)自查清理階段(8月31日—10月10日)

各地各相關單位對照《社群協助政府工作事項清單》,全面落實社群工作事項准入相關規定,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和集中清理。各地按照“應退盡退”原則,在保證為民辦事、服務不受影響的前提下,督促指導各街道(鄉鎮)將城市社群現有的各類不規範掛牌、組織機構、活動陣地、工作任務、蓋章證明、資訊系統等全面清理規範到位。(責任單位:各縣(市)區黨委、政府,各開發區黨工委、管委會,市直相關單位)

(三)驗收復核階段(10月11日—10月31日)

各地於10月上旬前全面完成本次專項行動驗收工作,形成總結報告報市城市基層黨建與基層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城市基層黨建與基層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於10月底前組織人員對“三減一加強”專項行動開展情況及成效進行復核抽查,對於發現的突出問題及時處理、及時糾正,對整改不力、落實不到位的責任單位及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或問責處理。(責任單位: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和目標管理辦公室,市城市基層黨建與基層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各縣(市)區黨委、政府,各開發區黨工委、管委會)

四、組織保障

各地各相關單位要把開展“三減一加強”專項行動作為貫徹落實中央及省、市委關於加強城市基層黨建完善基層治理工作的重要抓手,作為基層減負的有力舉措,高度重視,認真組織,紮實推進,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各縣(市)區、開發區和市直有關單位要主動對接、及時溝通,做好相關銜接工作,確保各項工作執行不受影響。各區級城市基層黨建與基層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要充分發揮牽頭作用,全面指導推進本次專項行動,加強統籌協調、指揮排程,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及時糾正。各地各相關單位工作進展和成效請及時報告市城市基層黨建與基層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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