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前教育階段幼兒資助政策告知書範文作文
學前教育階段幼兒資助政策告知書
尊敬的家長:
近年來,各級各部門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積極落實國家各項學生資助政策,切實保障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為教育事業健康、快速、協調發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現將學前資助政策內容告知如下:
一、學前教育資助政策
(一)學前教育政府助學金:用於資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在園兒童。
1。資助範圍:經縣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審批設立的普惠性幼兒園在園家庭經濟困難兒童。
2。資助標準:平均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1200元。具體分為3檔,1檔1000元,2檔1200元,3檔1400元。助學金主要用於幼兒在園期間的保教費及伙食費補助。
(二)學前教育免保教費:對在園孤兒、殘疾兒童、脱貧享受政策家庭兒童及邊緣易致貧家庭兒童(指原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兒童)、低保家庭兒童、特困救助供養兒童,免除保教費。公辦幼兒園全額免除,民辦普惠性幼兒園按照當地同類型公辦幼兒園保教費標準免除。
二、資助流程
幼兒監護人每年9月份向幼兒園提出申請,幼兒園按學年進行評審,經教育主管部門審核後予以資助。具體如下:
(一)家長申請
家長如實填寫《寒亭區(經濟區)學生家庭經濟情況調查認定表》,註明“申請資助”,交班主任審核把關。
(二)班主任核查
班主任根據家長申請情況,通過家訪、座談等多種方式進行核查。家長務必真實反應家庭情況。班主任在班級內公佈提出申請學生名單。
(三)評審公示
幼兒園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需三分之二以上成員出席)組織評議,確定初評名單,在幼兒園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後報鎮街中心學校評審,無異議後報縣(市、區)教體局審定。
(四)審定發放
初評名單審定後確定最終資助名單,助學金由縣級教育部門或財政部門直接發放到學生本人學前教育資助卡中(一般每年的5月和11月,具體時間由班主任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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