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的意義作文優秀指導
人固有一死,或重於泰山,或輕於鴻毛。我想,這就是生命和生命的差別吧!在閱讀完臺灣女作家杏林子的《生命!生命!》後,我重新對“生命”有了新的理解。
《生命!生命!》這篇短文講述了三個平凡的故事,分別是飛蛾逃脫,瓜苗破殼,傾聽心跳。可這三個平凡到家家會發生的事例卻令我十分震撼。那隻小小的飛蛾,讓我感受生命的求生欲;那截小小的瓜苗,讓我感嘆生命的頑強;那聲聲沉穩的心跳,又令我感嘆我必須對自己負責,對“生命”這莊嚴的二字負責,好好使用它。
正如杏林子所說:“肉體的生命雖短暫,生老病死也往往令人無法捉摸,但是,讓有限的生命發揮出無限的價值,使我們活得更爲光彩有力,卻在於我們自己掌握。”一個人,可以活出各種可能,而唯一能選擇的,就是我們自己。我們應該儘可能地把生命活得精彩,不辜負自己。
在《生命!生命!》中,瓜苗的小事最令我感動,小小一株瓜苗,就可以看出生命的頑強。在生活中也有許多頑強的人。例如著名的物理學家霍金。他二十一歲就得了常人幾乎忍耐不了的“肌肉萎縮性”症,可他堅持了下來。世人推崇他,不僅因爲他是智慧的,更因爲他還是一位人生的鬥士。他曾經說過:“我的手指還能活動,我的大腦還能思維,我有終生追求的理想,有愛我的親人和朋友,對了,我還有一顆感恩的心……”人們都深受感動。感動的並不是他曾經的苦難,而是他直面苦難的堅定、樂觀和勇氣。
人生如花開花謝,有得也有失。我們該頑強面對生活,這纔是生命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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